資料處理協議(DPA)

最後更新:2026-04-14

Moriwise Ltd. 森睿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受託處理方」)與保經公司客戶(以下稱「委託方」) 就個人資料處理事宜,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約定如下:

1. 雙方權責

  • 委託方:Data Controller,對客戶資料負法律責任
  • 受託處理方:Data Processor,僅依委託方指示處理資料

2. 資料類別

處理「amibon 保經 CRM」內儲存之:

  • 客戶基本資料(姓名、生日、聯絡方式)
  • 保單資料(類別、狀態、繳費頻率)
  • 互動紀錄(業務員輸入之備註/摘要)
  • 系統計算欄位(維護分數、流失風險)

3. 處理目的

僅限以下目的:

  • 提供 CRM 軟體服務
  • AI 功能分析(去識別化後)
  • 系統維運與安全
  • 必要時協助合規稽核

4. 技術與組織措施

  • 資料儲存於 Supabase Cloud 日本東京區
  • TLS 1.3 加密傳輸
  • Row Level Security 強制存取控制
  • Audit log 紀錄所有存取
  • 敏感欄位(受益人等)加密儲存

5. AI 子處理者

去識別化保障

Anthropic(美國)、OpenAI(美國)— 僅傳送去識別化資料(姓名代號化、金額級距化), 符合個資法第 21 條及金管會規定。

6. 資料保留期限

  • 服務期間:依委託方指示保留
  • 合約終止後:30 天內刪除所有資料(除依法應保留者)
  • 稽核日誌:依金管會規定保留 7 年

7. 資料外洩通報

如發生外洩:72 小時內通報委託方 + 金管會(依法)。

8. 當事人權利協助

協助委託方回應客戶之查閱、更正、刪除請求(個資法第 11 條)。

9. 管轄

本協議受中華民國法律管轄,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本協議受中華民國法律管轄。如有疑問請聯絡 [email protected]